湘雅等34家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本报8月6日讯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今天召开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会议规定,今年12月底前,全市将全面推开综合改革,改革的范围包括长沙市辖区二级以上共34家城市公立医院,其中包括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省人民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所有省部属医院。改革实施后,各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并严禁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从而切断医生与药品、检查之间的利益链条。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据了解,继株洲之后,长沙将作为全国第三批66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开展此次改革。此次改革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
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允许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按照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的原则,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试点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经科学测算,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记者 洪雷 实习生 吉敏
谈馨 通讯员 段云峰
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拟实施范围名单: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省职业病防治医院、湖南省胸科医院、湖南省老年医院(马王堆疗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一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二医院、湖南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以上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
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口腔医院(以上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由望城区政府组织实施)、长沙市开福区人民医院(由开福区政府组织实施)
长沙市精神病医院、长沙市老年康复医院、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工医院、湖南省财贸医院、湖南航天医院、湖南省荣军医院、长沙正圆医院、湖南省建设医院、湖南省交通医院(由机关、企事业单位自主选择)
解放军第163医院、湖南省武警总队医院(由部队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