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等4家媒体:湖南家事审判改革4家试点
本报长沙5月12日电 记者阮占江通讯员曾妍 记者今天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6年6月1日起,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津市市人民法院、邵东县人民法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将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
据湖南高院副院长张兰介绍,此次改革试点案件范围主要包括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法院将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诉讼程序,加大家事诉讼中法官的职权干预力度,适当放宽家事案件审限。
张兰说,湖南高院将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下大气力研究家事审判规律,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家事审判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推动营造良好家庭环境、社会文明进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链接:2016.5.13《法制日报》第三版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60513/Articel03006GN.htm
法制网: http://www.legaldaily.com.cn/judicial/content/2016-05/12/content_6624054.htm?node=80544
http://hn.legaldaily.com.cn/content/2016-05/12/content_6624362.htm?node=31243
新浪:http://news.sina.com.cn/o/2016-05-13/doc-ifxsehvu8827061.shtml
凤凰:http://news.ifeng.com/a/20160513/48762881_0.shtml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曾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