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审计局四举发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水平
近年来,益阳市审计局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提升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着力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计划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围绕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和促进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需要,有选择、有重点地编制审计计划;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与中期(5年)计划相结合,扩大审计覆盖面,促进审计全覆盖。同时,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按照“1+N”模式统筹安排审计项目,有意识的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类专业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突出审计重点,规范审计评价。准确把握审计对象的职责定位和经济责任内容,审计中不仅关注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更以审计对象法定工作职责中经济属性职责为重点,将明显具有经济属性的职务行为和遵守廉政规定情况,都纳入审计范围;对非经济行为,不盲目介入,不超越审计职权评价。加大对重要问题的查证力度,力求客观、公正、准确、全面地反映审计对象履职尽责的真实面貌。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标准和指南,使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衔接,审计评价与审计职权相匹配。严格、规范执行审计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审计处理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相同相似问题坚持按同一标准处理。
——坚持集体审议,提高审计质量。坚持所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均提交局审计业务会集体审议。规范征求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意见机制。审计业务会上,局审理部门宣读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的反馈意见和说明,对于反映问题比较多或问题比较严重的审计项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与审计组对有关问题存在明显分歧的审计项目,告知被审计单位派人在审计局业务会议上说明有关情况。
——优化结果报告,加强成果运用。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和格式,同时,依照中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内容和格式也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在审计结果报告中,适当简化了“基本情况”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描述;对审计对象或任职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在审计职权范围内,既对其任职单位提出纠正整改意见,又向市委市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处理建议。为提高审计报告和结果报告撰写水平,开展了优秀审计报告评选等活动,大力倡导简洁、明了、朴实的文风,尽可能做到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层次分明,观点鲜明,进一步增强了审计结果报告的可读性、可用性。为进一步畅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渠道,建立了“5+2+2”的审计结果报告报送模式,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除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外,审计结果报告还报送给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分管被审计单位的市领导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审计中的一些重要情况,以《审计要情》等方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充分发挥了审计揭示问题、“预警”风险、提出建议、当好参谋的作用。(供稿:尹小田、周丹 审批领导:刘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