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审计厅开展组织人事工作专题培训会
党中央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从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好今年2月中央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以下简称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省审计厅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加大组织人事工作宣传力度,充分体现了厅党组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和对每一位干部切身利益的关心。
4月5日,省审计厅开展组织人事工作专题培训会,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袁悦平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党组成员、分管人事工作副厅长主持培训会,全体厅领导和全厅干部共233人参加学习。
袁悦平紧密结合组织人事工作实际,以《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监督有关法规解读》为题,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在治国理政方面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管党治党方面的军令状、新问题、新法规;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标准、原则、导向、办法、途径、纪律等条文。二是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新要求。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的新精神,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管理监督的“七个强调”。三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新格局。建立健全正常的干部“能下”机制,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限制性”规定,准确把握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影响期相关规定。他用大量的条文和典型案例,进行深刻指导。
袁悦平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主要精神解读》为题,强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重要意义。按照首次填报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与领导干部利益和权力行为紧密关联的14个方面的事项。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结合新《报告表》中主要变化情况、需要注意事项、容易疏忽问题,他对照填表说明进行了具体指导,逐条逐项进行了深入讲解。
专题辅导报告既有理论高度又密切联系实际,对于提升省审计厅组织人事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分管副厅长要求与会人员,全面准确把握《干部任用条例》及两项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具体内容,以对党绝对忠诚的信念,对组织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自己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职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自觉性和精准性,确保组织人事工作各项要求全面落实。(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