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去年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28件
18.01.2017 02:37
本文来源: 湖南新闻网
中新社长沙1月17日电 (记者 傅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17日透露,2016年,湖南各级法院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28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613件。
当日,康为民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时,介绍了该省法院去年在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成绩和探索。如运用司法手段处置“僵尸”企业,审结企业破产案131件;湖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开启专门化法庭“治”污模式。各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85件,服务了“绿色湖南”建设。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民告官”案胜诉几何?康为民介绍,坚持保护与监督并重,湖南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207件,其中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撤销行政行为、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变更行政行为的1450件。
他特别提出,在“曾爱群诉省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违法案”中,湖南省政府因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被一审判决败诉。此外,湖南法院还努力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如常德澧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32%。
据悉,过去一年湖南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各级法院共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44件1371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官员的22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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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017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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