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境:我市实施涉外单位信誉等级评定制度

07.10.2014  1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长沙市实行涉外单位登记备案及信誉等级评定制度。涉外单位信誉等级分为A、B两等,由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涉外管理工作情况审查评定。对评定为A等的涉外单位外国人签证予以优先受理,缩短办证时限,延长签证和居留期限;对评定为B等的涉外单位按规定时限和居留期限办理外国人签证。未经公安机关审查评定的单位不予签发相应外国人签证证件。目前,长沙公安机关已开展学校、培训机构类涉外单位的信誉等级评定工作,首批信誉单位评定结果已经出炉,评定A等信誉涉外单位14家,B等信誉涉外单位37家。

开展涉外单位信誉登记评定是国家出入境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公安机关加强涉外单位服务与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规范我市涉外单位管理的现实需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良好的外语教学工作对提升市民外语素质及长沙城市国际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公安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选定学校和培训机构作为首批评定的信誉等级涉外单位,旨在规范长沙外教管理秩序,提升我市外语教学水平,维护合法外教及广大学生、家长的正当权益。我市实行涉外单位信誉等级评定制度是巩固去年以来清理“三非”外国人暨整治非法聘请外教专项行动成果,建立涉外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举措。审查评定第一批单位后,公安机关将分批次对符合条件的涉外单位进行审查评级,并及时公布评定结果。信誉等级评定结果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单位有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公安机关将严格按评定等级签发相应的外国人签证证件。公安机关对未通过信誉等级审查评定的学校、培训机构外国人不予签发相应签证证件,对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教将按非法就业处罚,对聘请单位按非法聘用外国人处罚。热忱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查处,并对举报人和所举报的内容严格保密。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共同营造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的良好氛围,维护我市正常的涉外单位和外教管理工作秩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举报热线: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82587541

芙蓉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84783095

天心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85895111

岳麓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88861922

开福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84523852

雨花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85659581

高新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88908796

望城区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88175024

长沙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84015197

浏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83813017

宁乡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8789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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