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不作为岂能怪罪反腐败

26.02.2016  15:03

  处其位而不履其事的官员不作为现象,正在变成一个热点话题。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当前的反腐败斗争以某种方式导致了官员不作为。在日前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有媒体提出,一些官员被反腐弄得意志消沉,干工作变得消极,可能会对国家发展不利。一些批评此类现象的文章,也经常不假思索地评论:伴随着反腐的持续高压,一些官员患上了“反腐恐惧症”,为官不为的现象有所抬头。

  其间的逻辑果真如此吗?

  客观上讲,因为腐败行为得到了明显的遏制,干部不作为现象才凸显为众矢之的。然而,简单地说“反腐败导致干部不作为”,则有相当大的误导性。当前的为官不为,根据一些调查和干部自述分析,可分为三类情况。一种表现是职责缺位,基本不研究本职工作,热衷于跑关系,把困难和矛盾都往外推。另一种是不敢担当,害怕冒风险,担心踩红线,不太会在媒体与公众监督下开展工作,干脆开启“自保模式”。还有一种是怠工观望,鉴于现在规矩多了,审查严了,所以招商搁下了,项目不跑了,资金也不争取了,甚至牢骚话也多了,所谓“反腐影响发展”之类的谬论往往源自这一群体。

  都是不作为,但缘由并不相同,治理方式也不能一个样。前两种不作为,有长期的社会心理在起作用,一个是绩效管理问题,一个涉及改革的行为边界问题,反腐风向只有间接影响。后一种“不作为”,确实是反腐高压态势的直接后果,但它只是一些干部的权宜之计。换句话说,这种“不作为”,只是从乱作为暂时往后退一步,其实根本不会满足于“一杯清茶、一张报纸”的生活,而是想回到“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看着办”的状态。这显然是借由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问题来绑架反腐败斗争。

  保持全社会对于腐败的负面评价,对反腐败斗争非常重要。散布和渲染“反腐败导致不作为”的论调,无论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客观上都可能动摇反腐败的价值目标。它一方面把腐败视为发展或交易成本,在逻辑上以去价值化的方式来看待反腐败;另一方面,在现实角度则“暗示”以腐败方式解决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关于反腐败的谬论,对于维持社会上的腐败合作关系作用不小。从这个意义上讲,讨论价值观问题不是务虚,不是偏离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而是最迫切的事,比很多其他问题都更为实际。这场价值观较量,没有后退的余地。

  当然,反腐败斗争从来不只在谁对谁错的层面展开,最终要落脚到个人选择的行动逻辑上来。腐败“有利于”发展的谬论,正是在后一个层面得到少数人的附和。但这并不意味着群众愿意容忍腐败行为,而只是缺少打破“集体行动困境”的契机,无力走出你看我、我看你、谁都不满但谁都不动的困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出台“八项规定”做起,以作风建设为反腐败斗争打底,其实已经破解了“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转变作风的压力,已传导到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应该看到社会进步的趋势,不去夸大腐败行为“融入社会互动”的程度,坚决批驳“腐败可以容忍、有正面作用”的错误论调。

  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当前,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维系一个正向的价值体系兹事体大,这决不是饮鸩止渴式的所谓“好处”可以比拟的。对干部而言,新的要求是一体两面的: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讲,反腐败从哪个角度都不构成不作为的“理由”,而是一块“磨刀石”,能把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砥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