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卫计委部署安排医疗卫生行风重点问题整治活动
1月10日,娄底市卫计委召开医疗卫生行风重点问题整治专项会议,对在全市进一步开展行风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娄底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就整治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王健云出席会议并对整治活动作安排部署。娄底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科长、纠风办主任主持会议。市卫计委市直、市管医疗机构负责人、市卫计委纪检监察、医政、中医等科室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
娄底市再次在全市开展行风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持续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行风重点问题整治工作的要求,旨在进一步整肃医疗行业作风,狠刹收受回扣等不正之风,坚决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近期重点实施贯彻不准收受回扣、不准销售人员进入诊疗区域从事药品、器械等商品推销活动、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反规定外出会诊(手术)、不准医务人员违规参与营销活动。
会议强调,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行风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工作措施,限时完成整治任务。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会议要求,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在门急诊、住院等显要位置和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做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张贴相关警示标识,禁止推销人员进入医疗场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督办督导力度,开展明查暗访,及时清查梳理行风投诉、举报线索,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凡是违反“九不准”和此次活动要求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配合检察、反贪部门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