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办全面部署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05.05.2015  19:36

一是切实落实责任。4月28日,省安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5〕34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将安全度汛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是开展安全检查。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到“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维修维护,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

四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五是强化协调联动。水利、国土资源、海事、气象、交通、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完善雨情汛情、灾情抢险救援机制,及时发布和通报气象和水文信息,采取科学、有效应急处理措施,防范和降低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