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落实安全监管总局督导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近日,安全监管总局督导组对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对全省攻坚工作提出了意见。河北省高度重视总局督查组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建议,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相关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特别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开展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和博帕尔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监管工作。今年年底前,18个重点县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完成区域安全评价备案,完善化工集中区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实现重点防控区域封闭化管理。
三是切实加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推动园区严格落实产业规划,引进符合定位的化工医药企业、建设项目,严禁劳动密集型企业、非化工行业企业入驻园区。严格控制园区安全距离和安全容量。积极推行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督促园区管委会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四是持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年底前,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对已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企业,逐个进行“回头看”。对新建化工建设项目工艺、自动化控制设计进行严格审查。
五是全面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对达标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达标企业的年度考核,推动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六是努力提高化工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加强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加强班组建设。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或委托培训机构,编制规范的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开展有针对性、适用性的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
七是加快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省安委办组成4个常年专项督导组,进行常态化督导。8月底前,全面完成219处重大隐患和形成密闭空间隐患的整治。对917处尚未整治的隐患,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整治到位。督促管道企业特别是中央驻冀企业,对所有隐患逐条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加快组织实施,确保及时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