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全生产动态》2016年第7期(要情专报第2期)(总第229期)
【要情导读】
1、省安委会第二督查组查实祁阳道路运输企业多处重大安全隐患
2、省安委会第七督查组暗访常张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和危化企业
省安委会第二督查组
查实祁阳道路运输企业多处重大安全隐患
7月2日,由省交通运输工会主任赵宇带队的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第二督查组在永州市祁阳县进行暗访。
督查组在祁阳汽车站检查,发现该车站有乘客未过安检便可直接进站,“三品”检查没有做到逢包必检,安检工作流于形式,车站封闭式管理不到位,候车厅检票口无检票员值守,无关人员和车辆可通过候车厅小卖部侧门以及车辆进出口随意进出,站内无专人进行安全巡查,管理混乱。
督查组对候车坪上一正准备发车的牌照为湘L98309的大巴车(资兴——祁阳市际班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班车驾驶员、售票员对车辆紧急出口如何打开、能否正常打开等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经督查组提醒现场学习按照张贴在窗户上的说明书后才将车辆紧急出口打开。在对其他车辆也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站安全管理员及随车检票员未对旅客进行必要的安全宣传。在对出站口值班岗进行检查时,发现虽然站内张贴有“六不出站”的宣传挂图,但出站口值班人员却不熟悉。在查看出站值班记录时,发现车站调度室的进站报班营运单证查验登记表上只记录了10班,与已有12班客车发车的实际不符。督查组还发现车站监控室值班人员上班时间与值班表明确时间不符。
督查组在永州汽运公司祁阳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GPS管理中心对车辆超速无自动推送报警功能,超速记录不完整。其中,湘MY1190(祁阳至云南长途客运车)6月30日9:30—9:32运行速度连续3次超过100公里每小时,监控室没有进行登记和报警。
督查组就发现问题及时向祁阳汽车站、永州汽运公司祁阳分公司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
督查组离开永州汽运公司祁阳分公司后前往祁阳县新胜利烟花爆竹厂检查,发现该厂虽已停产,却有职工在生活区进行结鞭作业,粉碎房有原材料未清理。督查组责令当场整改,要求立即停止一切作业行为,加强停产后的原材料管理,加强值班值守。
省安委会第七督查组暗访
常张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和危化企业
7月2日下午,由省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尚斌带领的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第七督查组来到常张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进行暗访。
在热市服务区,督查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GY1712的旅游大巴,自6月份以来,一个月内已有多次超速行为,被扣15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督查组当即联系当地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了处理,并对车辆所属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与此同时,督查组还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G31200的危险品运输车存在安全隐患,该车多个车胎严重老损,个别部件脱落与轮胎发生摩擦,极有可能爆胎或摩擦起火导致发生重大事故。
针对暗访中发现的安全隐患,7月3日上午,督查组会同当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旅游、安监等部门,对上述危险品运输车辆所在的张家界新兴危货运输公司进行明查。发现湘G31200运输车在7月2日当天公司的GPS监控室无实时运行轨迹记录,公司值班系统没有及时报告处理;该公司危货运输停车场地与周边酒店、职工生活区、摩托车停放区安全距离不足等多个安全隐患。督查组当即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