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全生产动态》2015年第13期(总222期)

13.11.2015  17:18

【重要信息】

邓立佳与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谈心对话

全省安监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在长沙举行

【安委动态】

我省将“黑名单”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我省全面部署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重要信息】

邓立佳与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谈心对话

9月22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邓立佳赴邵阳县,现场检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邵武观矿山、合丰采石场安全生产工作,与15家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面对面谈心对话。他强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把推动实现“零死亡”、“零伤害”作为最高责任、最大效益,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努力实现安全发展。省安监局副局长朱崇洲陪同检查并主持谈心对话。

邓立佳指出,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下,邵阳县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实现较大幅度下降,金属非金属矿山没有发生死亡事故,成绩值得肯定。但是,安全生产不能讲大话,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抓安全生产的力度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坚决不要带血的GDP、带血的财政收入、带血的企业利润。

邓立佳强调,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一是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对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二是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首先是企业自身的责任,不能有依赖心理,要做负责任、有担当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三是要真正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管理力量、报告制度,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四是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项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五是要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六是要依法依规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治整合,按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标本兼治、整改提升”的原则,提高准入门槛,落实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高一批的整治整合措施。

邵阳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谈心对话并介绍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全省安监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在长沙举行

10月27日至28日,省安监局在长沙举办全省安监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德龙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罗德龙指出,本次培训主要任务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机关调研时提出的“五个坚持”的要求,学习全国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办公室系统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安监系统办公室工作,学习公文管理、公文写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报送以及信访等业务工作。

罗德龙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安监系统办公室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出谋划策,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顶层设计,推动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为安监部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部门支持配合,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四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较好地推动了全系统工作的提质增效;五是加强保障能力建设,较好地保障了工作环境;六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办公室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批办公室干部得到锻炼成长。

罗德龙认真分析了新形势下对安监系统办公室工作的新要求,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办公室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办公室系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当好参谋助手;要敢于牵头、善于协调,切实担当起综合协调的重任;要真抓实干、强化落实,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要完善规范、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办公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公室服务能力和水平。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信访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应邀为全体参训学员作专题辅导。本次培训由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承办,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院长郭超,各市州安监局分管副局长、省局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开班式。各市州、县市区和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承担文字综合的人员共180余人参加培训。

【安委动态】

我省将“黑名单”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省安委办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将“黑名单”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通知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纳入各行业领域省级安全生产“黑名单”: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发生的事故可不计入集团公司累加,大型道路运输企业可不计算其累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职业危害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或有证据证明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录入、申报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的;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或发生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或超越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组织生产经营被查实的;安全生产许可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虚假评价报告的;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法律法规行为,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认定应该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符合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理“黑名单”条件的。

通知要求,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也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管理的“黑名单”,并将名单抄报至同级安委办,由各级安委办向同级发改、国土、环保、工商、人民银行、证监、银监、保监等部门和单位通报。

通知强调,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将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各地、各部门“黑名单”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我省全面部署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深刻吸取近期有关液化气燃爆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日前下发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务必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采取断然措施,强化监管执法,确保城镇燃气安全形势稳定,努力实现“零泄漏、零爆炸、零伤亡、零事故”目标。二是各市州、县市区要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行动,由政府领导带队立即组织对燃气生产、经营、仓储、使用、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地毯式的隐患排查行动,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严格落实“真停、真关、真整、真治、真查、真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年底前安全隐患清零。三是各地要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扎实推进城镇燃气行政许可经营,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深入开展燃气隐患自查自改。各地要组织住建、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拒不停业整顿或擅自恢复经营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四是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督办。要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做好有关供气应急预案和气源调配。要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督办和事前问责力度,对不认真落实上级及有关安全监管指令和工作建议,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要及时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以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已取得许可经营、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的燃气企业名单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公众举报。省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城市建设管理有关财政资金安排、省级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等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