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2014年以来,安仁县院立案查办了原县扶贫办主任胡某某滥用职权案、原农业局局长陈某某受贿案、原交通局副局长刘某某贪污案、原农机局局长豆某某受贿案等扶贫领域的大要案13件20人,占全院立案件总数的18.5%,总人数的31.5%,且全部作了有罪判决,移送纪检部门处理20件32人,涉案金额500万余元。这一串数字的背后,反映了安仁县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决心。
安仁县是湘东南地区典型的农业大县、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区重点县,每年投入扶贫等民生领域的资金达4亿余元。为确保这些量大、面广的“保命钱”、“救济款”,防止“雁过扒毛”式腐败,2014年7月份,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在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开展集中整治的意见》,要求检察院选择扶贫开发、救灾救济、危房改造、“阳光工程”、“春风行动”扶贫补助金等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出现较多的扶贫资金项目加大打击力度。安仁县院切身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及时“亮剑”,加大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对侵吞、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一查到底、绝不手软,为脱贫攻坚提供法律保障,构建扶贫领域资金的安全防护网,让惠民扶贫政策真正惠及民生,有效地促进了安仁经济发展。
“扶贫资金能否规范安全使用,事关党的执政之基和群众切身利益,而少数干部却对扶贫资金伸出‘黑手’,检察院就应快速出重拳将其斩断,要严厉打击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安仁县委书记李小军强调。
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千千万万贫困农民切身利益。安仁县院针对群众反映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开展初查,发现有人伪造农村危房改造资料套取补助资金的事实。该院先后立案查办了清溪镇永乐村书记凡某某、新州乡景塘村书记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二人均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该院对违纪的村干部移送纪委处理,纪委对此问题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包村干部、分管乡镇领导7名干部进行了纪律处理。
“近年来,扶贫资金投入越来越大,单一事一议资金每年就有上千万元。点多面广资金量大,缺少监管,少数党员干部打起了小算盘,侵吞、挪用、截留等违法犯罪问题时有发生。”据该院检察长介绍,该院加大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先后查办了新洲乡原党委书记陈某某贪污案、安平镇石池村支部书记段某某贪污案。查实段某某弄虚作假,伙同他人虚报“一事一议”项目资料,套取项目资金6万元两人私分。通过该案件的查处,严肃查办违规拨付“一事一议”问题,移送纪委立案3件4人,追回涉案金额30万元。
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去年以来,该院在微企补助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林业补贴、农村低保等项目开展全方位的初查。在初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扶贫、林业、农业、财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20份,提出堵塞漏洞、建章建制、规范监督的意见,督促整改15个问题;通报5起有关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典型案例,旨在聚焦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形成高压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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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