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一份检察建议还一方青山绿水
“那个天坑开始长草啦。”时至深秋, “癞头菩萨上岭”的天坑却泛出一片绿意盎然的景象,周边村民难掩喜悦之情。而此前,这个山林环绕的天坑却是一座生活垃圾场。
垃圾成堆,村民苦不堪言
“堆垃圾的岭小名叫“癞头菩萨上岭”,那里有一个天坑,周边山岭的水都是流往天坑里去的,天坑里的水都是往地下水流的……堆垃圾有五六年了……”
“原本“癞头菩萨上岭”有林木和灌木的,现在有部分被垃圾掩埋了。”……“癞头菩萨上岭”的周边居住有三四百人。”
“堆起的垃圾释放出的气体很难闻,夏天有时根本不敢出屋;垃圾渗液对地下水有很大影响,我们村民都是喝井水的……”
实地走访,检察建议促履职
“癞头菩萨上岭”又名猴子坳,是湾井村的一个小山丘,2018年5月,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员额检察官在办案走访中发现,2012年以来,宁远县湾井镇湾井村的居民生活垃圾均拖往湾井村的猴子坳倾倒、堆放,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宁远县湾井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有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职责,但其对湾井镇湾井村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国家垃圾处理规范和标准进行处置,怠于履行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18年7月26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宁远县湾井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制止在湾井村猴子坳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对该山场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回访核查,垃圾山变成绿山林
宁远县湾井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禁止向山岭倒放垃圾;与县城管局协调,联系好县垃圾填埋场,由湾井社区负责实施,将猴子坳原存量垃圾清出并运往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8月15日至8月28日,共清理垃圾约2170吨。2018年10月,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实地回访,经核实猴子坳山岭存量垃圾已清理完毕,宁远县湾井镇政府确已履职到位。
“垃圾山变成绿山林,环境大有改善,但我们任务并未结束。现在,院里的检察官每两周都要去‘报到’一次,查看生态修复情况,通过监督跟踪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我们还会进一步探索加强检察建议落实新机制,加大督促环境治理的力度,打造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的美丽新宁远。”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袁志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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