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诈骗电话的背后 ——宁乡检警联手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完善普及和信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在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迅速蔓延,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从最初的电话、短信诈骗,到现在的网络特别是移动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和复杂行为结构,通常不与被害人发生物理接触,隐蔽性强,呈现较高的智能化。犯罪组织化、产业化日渐突出,已然形成贯通上中下游的产业链。
近日,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对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倒卖银行卡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了批准逮捕,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上游犯罪案。
假老总来电话,被骗30余万元
“喂,我是贺总呀,我这里有一个宴请,需要送礼,你赶紧给公司小刘的账户汇款30万,我这边不方便直接收,账号我一会发到你手机。”这是家住宁乡的张先生前阵子接到的一个电话。为人老实的张先生接到这通电话,跑去老总办公室发现老总不在,未经再核实就直接给“老总”转账了。直到在公司遇上真正的老总,问明白,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于是赶紧报了警。
诈骗?岂止是诈骗,这伙人不简单
张先生报警后,宁乡市公安局立刻行动,调查核实后发现,张先生汇款账户的刘某本人并未持有该信用卡,经询问,刘某早已将信用卡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陌生男子。警方觉察到这背后可能存在一个更大的倒卖身份信息、银行卡的诈骗团伙。
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考虑到案情复杂,取证难度大,宁乡市检察院主动介入侦查。通过仔细审查案卷,检察官发现可以将案中涉及的信用卡作为突破口,以收买、非法提供银行卡信息作为侦查重点,于是联合公安展开行动。
经过检警共同努力,发现有多人用现金或红包支付等方式在宁乡等地收买银行卡、银行卡交易密码、银行U盾、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等信息,而后将上述信用卡资料通过网络销售给广东茂名、湖南娄底等地,从中赚取差价。经查实,从2016上半年到2018年元月,该犯罪团伙共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资料近三百张,其中部分信用卡已被用于电信诈骗。
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警方锁定了诈骗的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并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批准逮捕6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温馨提示,同事朋友借钱尽可能要当面讲清,核实身份,以免上当受骗。另外,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还发现在批准逮捕的这批人中,大部分都是青年人,甚至有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检察官特别提醒青少年,买卖自己或他人的身份证和信用卡信息属违法犯罪行为,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出卖自己或他人身份证和信用卡信息,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责编: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