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慈善基金募捐活动

29.04.2015  15:16

  为进一步展示国家工作人员的慈善公益形象,示范带动全县人民关心慈善,参与慈善,宁乡县决定于2015年4月至10月底,发动以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宁乡县国家工作人员慈善基金”专项募捐活动。行政事业单位普通干职工每人捐200元,实职副科级干部每人捐400元,所募资金用于设立“宁乡县国家工作人员慈善基金”,以缓解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职工因重大疾病给家庭带来的困难。

  活动由宁乡县慈善会负责管理并实施。该会将严格按照基金章程实施帮扶救助活动,参加募捐活动的单位所管理的在职在编干职工将全部纳入基金救助范围,在合作医疗报销、商业保险赔付、工会互助救助之后仍然有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干职工按比例进行帮扶救助,最高救助5万元。所余资金用于城乡低保家庭特大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基金用完项目终止。

  “宁乡县国家工作人员慈善基金”设立后,将成立基金委员会,制定基金项目章程,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年终审计”的原则,由宁乡县慈善会负责管理并实施。单位一次性捐款10万元以上,可在宁乡县慈善会设立“单位冠名基金”。县慈善会对所募资金实行严格管理,并定期在《今日宁乡》、宁乡慈善网、宁乡民政网上公示捐赠收入、救助支出、受助对象基本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设立“宁乡县国家工作人员慈善基金”,发起专项常态募捐,开展以大病救助为重点的慈善活动,是温暖人心、扶贫济困的慈爱行动,是彰显宁乡人民公仆高尚情怀的创新举措,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建设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

  据悉,宁乡县慈善会成立8年来,共募集资金1.2亿元,实施了城乡特困家庭子女慈善高等教育助学、慈善特大病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尿毒症血透患者救助、强生助孤、金叶慈善医疗卡、西湖·健行天下白血病救助、金叶情·心连心两烟户救助、“雷锋超市”慈善物资配送助困等15个救助项目,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0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