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人民政府炭河古城遗址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信息上传:宁乡办

02.02.2016  20:19
宁乡县人民政府炭河古城遗址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宁乡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炭河古城遗址公园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炭河古城遗址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0005132                    委托代理编号:  CSPZZB-2016-采013
采购项目预算:46901.74万元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为整合县域主要旅游资源,加快新型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加速县域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黄材镇实施炭河古城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901.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499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187.61万元,预备费用约809.13万元,土地费用约26760.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约31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标单位自筹及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并组织承建,所有的承建项目将按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宁发改资【2015】47号中的规定实行委托招标形式公开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须具备有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基本资格条件:⑴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⑵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由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2月2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宁乡县人民政府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
联系人:李先生        18711162628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城郊乡一环东路领鲜时代三楼(水木天成对面)    邮编:410600
联系人:刘先生        15874078588                  传真:0731-87896000
2016年2月2日
附件下载1、碳河古城遗址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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