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姓氏可以随意更改吗?
16.05.2016 22:44
本文来源: 法院网
农村女青年秦小铃(化名)与农村男青年胡星(化名)原来是一对夫妻,他们于2010年4月生有一男孩,取名胡健(化名)。2014年7月,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儿子胡健由女方秦小铃抚养并独自承担抚养费。离婚后秦小铃带着儿子再婚,儿子的户口也随母亲一起迁到了继父处。为了让孩子在外人面前感到自己与别人没什么区别和让家庭更和谐,秦小铃与现任丈夫经商量决定让孩子随继父的姓,因多次找孩子生父胡星到公安机关配合签字办理改姓一事均被拒绝,秦小铃便以儿子胡健的名义将胡星告上了法庭。
法庭审理中,秦小铃称:姓氏只是一个人的代号,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也能起别的名字。自己为了让孩子更好地融入到这个新家庭中,促进继父与儿子之间的感情,更像一家人,给孩子改成继父的姓没有什么不妥,而且在农村这种情况多了,哪有带着孩子嫁到人家,吃人家饭,住人家房,还不跟人家姓,不跟人家一条心啊?胡星对孩子的姓氏这么敏感,是封建传统思想在作祟。现在胡星没有管孩子,也不付抚养费,还管孩子姓什么?
被告胡星则表示:自古以来子随父姓,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我国的一种文化传统,是约定俗成的习惯。秦小铃要更改儿子的姓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而是姓了外人的姓,这种做法,侵害了他做父亲的权利。不能因吃别人几顿饭就把姓改了,到啥时也不能忘了自己的根,这是人格问题。所以改姓的事绝不同意。
法官如是说:从情理上来讲,孩子的父母从各自的角度说得都有一定道理。从法律角度看,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的情形,一般是指在孩子刚出生取名时,父母双方之间可以作出选择。一旦孩子的名字取定后,要想变更姓氏,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协议变更,二是孩子成年后依自己的意志决定变更。父母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孩子的姓氏,不管孩子的父母是否仍是夫妻。本案中胡健的姓名系父母所取,从出生后使用至今,该姓名既包含了胡健作为中国公民的民事权益,又蕴含着血脉亲情和家族传承,对孩子及其家族有着特殊的意义。而母亲秦小铃亦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实孩子生父胡星存在过错行为侵害了其姓名权。据此,法院遂判决驳回原告诉请。 来源:新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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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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