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学期起湖南普高贫困学子可免学杂费
20.12.2016 22:04
本文来源: 电视台新闻频道
根据通知,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将为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
免学杂费现行标准为,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1000元,其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
通知还规定,民族地区普高贫困学子还可免教科书费。学校按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发放教科书,免费提供教科书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学期320元全额承担。2016年秋季学期已收取教科书费的普通高中,应于12月31日前向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的学生全额退还。
本文来源: 电视台新闻频道
20.12.2016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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