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存钱时被铁链绊倒摔破相 起诉获赔7万多

07.11.2015  17:33

  红网长沙11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苏瑞)晚上骑着自行车去存钱时,被银行门口的铁链绊倒,不仅下巴受伤,还摔掉了两颗门牙,这让25岁的公司白领杨小姐觉得“很背时”。因为破了相,她称几次相亲都“黄了”。随后,她将银行起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整容费等各项费用共计近13万元。

  近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赔偿杨小姐物质性损失72427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杨小姐诉称,去年10月9日晚9点,她骑自行车去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存钱。由于银行门前的铁链摆放不规范且严重下垂,导致她被绊倒,造成两颗门牙脱落,下巴受伤。她认为,这次损害事故是由于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索赔医疗费、整容费等近13万元。

  对此,银行辩称,银行是按公安机关反恐要求设置防护铁链的,事发场所处照明明亮,银行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原告杨小姐作为成年人,由于疏忽大意对链条的高度判断不准被绊倒,其自身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杨小姐作为招商银行客户到其支行的自助银行存款,被前坪设置的铁链绊倒。该自助银行前坪属于公共场所,招行银行王府支行系该公共场所的管理人。照片及视频资料等证据表明该铁链下垂到距地面近乎脚踝的高度,很容易不被人发现而将人绊倒。

  因此,银行方面存在对客户杨小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事故发生时,杨小姐作为成年人,没有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其也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此,确定银行和杨小姐应当负担的责任比例为80%:20%,判决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赔偿杨小姐医疗费等物质性损失7242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对于这个结果,11月6日,杨小姐表示“比较满意”。她说,自己肯定不是碰到这种“背时事”的第一人,但很多人不会去这么较真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样做,可以让银行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安保措施的重要性,也有点公众意义吧。”杨小姐说,事情发生之后,她也去过事发现场,银行方面已经把铁链和附近的柱子清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