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不孝子账上躺着百万元 不给父母赡养费
常德一不孝子账上躺着百万元 不给父母赡养费
原标题:常德一不孝子账上躺着百万元 不给父母赡养费
尚一网讯(记者 谭明 通讯员 肖富胜)昨日下午,随着常德临澧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局从梁二子(化名)的账户上依法划扣9000余元,梁氏夫妇状告子女讨要赡养费案总算告一段落。
梁氏夫妇家住临澧县某乡镇的村里,两人都已近80岁高龄,共育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但小儿子梁四子(化名)因体弱多病没有赡养能力。据称,在市城区工作的次子梁二子,已有多年未曾探望过两老。去年底,梁母因摔倒骨折住院,花去了4万余元医药费,梁二子不仅没出过医药费,而且在母亲住院期间没到医院探望过,也未曾打电话问候过。
梁氏夫妇年事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儿女赡养及护理照看,其承包的责任田也需要人帮助耕种。面对如此窘境,梁氏夫妇把除了梁四子以外,包括梁二子在内的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全部告上了法庭,向子女们讨要赡养费。
在庭审中,其他兄弟姐妹都没有太多异议。只是梁二子辩称,自己曾在2012年回家探望过父母,而且10多年来,他先后给过父母4万余元赡养费,自己也曾提议过给父母养老的事情,但未得到其他兄弟姐妹的回应。
3月上旬,临澧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梁二子需按等份承担母亲住院医药费6000余元,除开梁四子,包括梁二子在内的五兄弟姐妹每人每年需支付父母赡养费1500余元。
判决生效后,除了梁二子外,其他兄弟姐妹都积极主动地履行了义务。无奈之下,在4月初,梁氏夫妇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我们受理该执行案后,立即调查了梁二子的资产情况,发现梁二子的经济状况良好,而且在银行账户里有百余万元存款,完全有执行能力。”临澧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局的李清高说。据此,法院遂依法划扣了梁二子应承担的医药费及今年的赡养费等共计9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