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
03.07.2018 11:3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论,现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0.06mg/kg,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6月21日
转载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载链接:http://www.nhfpc.gov.cn/zwgk/zxbz/201806/dd0aa9bde2e24631b78915f0cd12280f.shtml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3.07.2018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