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乳粉 不得强调“零添加”
04.01.2017 01:32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近期下发方案,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开展为期3个月自查。根据企业自查结果,省市食药监部门将开展随机监督检查。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功能说明方面,婴幼儿乳粉企业不得示意其产品具有益智、可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在原辅料来源方面,不得使用“进口奶源”“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在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不得以“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调。
据了解,这份名为《黑龙江省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于2016年12月20日下发。自方案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于整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情况说明。省市食药监部门随后还将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随机抽查。
此次,监管部门将重点覆盖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等地。一旦查实有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销售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作出处理。
来源:中国质量报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4.01.2017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