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相争抚养权 法官调解化心结

29.04.2015  19:40
  湖南法院网讯  俗话说“爱子心切”,其实,爱孙也心切。2015年4月9日,桃江县的李大爷夫妇为争取孙儿李某的抚养权将儿媳许某诉上法院。

  原来,李大爷夫妇的独生子李某达于2013年5月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当时年仅4岁的李某由其母许某负责抚养。2013年9月,许某开始与一男子同居,逐渐对李某疏于照顾,不仅未让李某接受学前教育,而且截至诉讼之日,已达适学年龄的李某尚未开始接受小学教育。同时,许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处于失业状态,家庭生活缺少经济来源。为了孙子的成长和发展,李大爷夫妇多次与许某协商,希望能由他们抚养李某,但遭到了许某的拒绝。无奈之下,李大爷夫妇只能请求法律的帮助。

  4月24日,法官组织李大爷夫妇和许某进行调解。鉴于许某对李大爷夫妇所陈述的情况均不予否认,只是由于爱子之情而难以割舍,法官便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对许某进行开导:一方面许某作为母亲,是小孩子天然的监护人,但由于缺少经济来源,欠缺必要的抚养能力,且许某开始了一段新的感情,实际情况来看,其抚养环境并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李大爷夫妇身为小孩子的祖父母,且均有退休工资,由二人抚养李某,相较于许某抚养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许某终于解开心结,坦承小孩子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确实更有利于其成长,表示愿意与公婆达成调解,同意依法变更抚养权。

  法官感悟:孩子的成长离不开良好的环境。此案中,经历了父亲去世和家庭解散的变故后,小李幼小的心灵无疑是脆弱的。开庭时,我们特意要小李过来了,但没有让他参加调解。结案后,我们单独跟他聊天谈心,希望他能大致理解我们这些长辈们的用心,及早的从负面情绪中走出来,尽快茁壮成长。也呼吁学校、老师及全社会共同关爱这些亟待呵护的孩子们。 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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