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不再是稀罕事
湘检网讯(通讯员 曾垚辉)“检察长当公诉人,院长担任审判长,这样的庭我可还是第一次见啊”10月28日,娄星区刑事审判庭一位参加旁听的市民李某感慨。原来,这是娄星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理丽正在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图为娄星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理丽正在宣读起诉词)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娄星区检察院大力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长带头办案,全方位提升全院活力,激励检察干警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今年9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谢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王理丽检察长深入一线承办此案,从审查逮捕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再到制作法律文书及出庭支持公诉,整个过程亲力亲为。由于工作繁忙,为了把案子办好,给其他干警起到示范作用,她严审细查,经常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加班办理。
(图为:王理丽检察长在看守所提审)
庭审时,检察院公诉部门全体干警现场观摩并对检察长办案进行了听庭评议,青年干警小邹表示“一直都知道王检是业务能手,今天有幸能够现场感受王检的‘公诉范儿’,让我深受鼓舞。身为检察长办案都能够如此认真、规范,我们其他干警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
(庭审现场)
经审理,由娄星区法院代院长郭超群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全面采信了公诉人出示的证据,确认了起诉书指控事实,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意见,当庭判处被告人谢某某I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谢某某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
(公诉部门干警现场观摩并进行听庭评议)
庭审结束后,王理丽检察长感慨,自己已经20年没办过公诉案件了,在宣读起诉书的那一刻又让她重温了第一次出庭支持公诉时的感觉,那份职业荣誉感永远激励自己前行。她表示,希望通过领导亲自办案带动青年干警的积极性,营造一个“想办案、敢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
随着改革的深入,今后“两长同庭”不再是稀罕事。两院“一把手”出庭公诉和主持庭审,让检察长、院长回归“检察官、法官”身份既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又让老百姓直观的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将成为今后司法实践重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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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