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推进繁简分流 破解人案矛盾

27.10.2016  20:26
专题会议现场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今年的收案已经突破1万件,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娄星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一直在苦求破解良策,并且已经采取包括推进案件的繁简分流等一系列措施来努力破解这一矛盾。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娄星法院已经采取的一系列工作举措,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精神高度契合,全院上下受到了很大的鼓舞,为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娄星法院于10月24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

  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超群主持,全院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参加会议。与会人员首先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各部门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案件的繁简分流进行充分的讨论发言。

  郭超群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繁简分流是顺应改革趋势、遵循司法规律的必然选择,也是缓解严峻审判压力的关键,所以要深刻认识到繁简分流的重要意义。

  对下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郭超群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建立案件超期追责制。案件承办人没有法定事由无故拖延办案的,由院纪检部门严肃问责。二要实行立案首问责任制。具有立案职责的立案部门和各个法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当事人的合理立案申请,对无故推诿立案申请的由院纪检严肃追责。三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内建立速裁合议庭。将简易案件的标准界定为“三不大、二明确”,对事实分歧、责任主体争议、对立情绪不大,法律关系、争议焦点明确的案件,认定为简易案件,归口至速裁合议庭处理,由法官运用简易程序对案件快速办理,实现快速审理、准确裁判、高效便民、平息纠纷。四要在民商、刑事、行政业务庭室内成立专业速裁小组,实行庭内案件繁简分流。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对各类案件进行工作流程简化,确保“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诉讼效率,缩短办案期限。五要在民事审判一庭首先试点推行裁判文书制作的繁简分流,实现裁判文书的繁简得当,从而加快诉讼进程,提高诉讼效率,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六要建立高效快速的宣传机制,向社会各界传递娄星法院正能量。

  目前,娄星法院各部门正在按着院党组确定的改革方向,按照此次会议确定的工作要求迅速推进各项工作。 来源: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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