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支持娄底转型发展政策 明确五项重点任务
本网2月2日讯 作为湖南资源型城市的典型样本——娄底正迎来发展的“春天”。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支持娄底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娄底转型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组织保障等。
娄底作为《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资源型城市,所辖冷水江、涟源市分别于2008年、2011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二、三批资源枯竭城市。《意见》提出,到2017年,娄底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1750亿元,建设成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
到2020年,娄底市地区生产总值达25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51000元和18000元以上,资源型城市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转型发展任务基本完成,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期间,娄底将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行绿色冶炼,促进源头减量,促进废弃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加快煤炭产业循环化改造,提高煤炭采掘、洗选机械化率。积极培育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特种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矿山机械、农业机械等制造产业,大力发展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和新金属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功能及复合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立体农业、有机农业,推广农业机械化;加强农村清洁生产改造,提高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率,推广农村节药、节地、节肥,节水,建设一批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新合作湘中国际物流园、湖南诚通现代物流园等大型物流项目建设,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程,加快发展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会展、服务外包、信息、咨询、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新兴业态。
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乡统筹,积极实施融城战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大力实施中心城区北扩南移、东进西拓战略,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增强其辐射带动功能;因地制宜、稳步有序推进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大镇、特色工业强镇、商贸物流重镇、文化旅游名镇、生态环境美镇;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公交站场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各种交通方式的衔接换乘,构建多功能、多层次、集约型、一体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和高效、通畅、舒适、便捷的新型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加强城镇电网、水网、通信、污水和垃圾处理、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等综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实施衡邵干旱走廊治理,建设一批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为城乡供水安全,农业发展和生态修复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抓好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三边绿化”等生态建设,加强林地、湿地、风景名胜区及锡矿山等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和修复。加强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历史遗留污染的治理,逐步改善饮用水源水质。加强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建立健全环境问责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污染排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环保工程,推进锡矿山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资水涟水孙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制定涟钢和冷钢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推进周边环境整治,加大无主尾矿库等矿山整治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落实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各项政策,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重点扶持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促进市民就近就业、自主创业,切实解决就业难题;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小企业创业基地,扶持发展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加强社会公共安全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和交通安全监管;强化食品、药品、饮用水、餐饮等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完善气象、水文、地震等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报能力、防御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社区建设管理,推进综合执法,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打造平安娄底。
五是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政策机制,实行“谁开发、谁治理”生态指标动态考核制度;推动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政策性排污权交易等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设立自愿碳减排交易中心。加快建立促进产业转型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扶持机制、衰退产业转型援助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深化农业经营体制、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金融、水利综合等改革,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推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破解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障碍,为农村稳定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还从用地、规划调整和区划管理、财税、投资、生态环保、金融、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