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考核组到娄底“摸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取新成效

16.12.2014  18:06

汇报会现场

  红网娄底站12月16日讯(分站记者 刘婷)“今年以来,娄底严控‘三公’经费管理,市本级和市直各部门的‘三公’经费按规定全部公开,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2.1%。”、“全年明察暗访58次,查处‘四风’问题204起,党纪政纪处分60人,免职4人。”12月15日下午,在娄底市政府一号楼会议室里,娄底市委书记龚武生,正在向以省纪委常委刘大放为组长的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组,汇报娄底履行情况。
  
  市委副书记、市长易鹏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春阳,市政协主席姚兵,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周纯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华学健出席汇报会。
  
  龚武生在汇报中指出,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具体指导下,娄底市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具体工作中。二是坚持源头防范,积极构建惩防体系。深化廉政教育,打牢不想腐的思想基础;加强制度建设,织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建立不易腐的监管机制。三是聚焦“四风”问题,从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聚焦“四风”问题,建立抓作风的长效机制,明确抓作风的重点内容,发挥抓作风的震慑作用。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从坚守党的生命线的政治高度,全面、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畅通“最后一公里”,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龚武生表示,下一步,娄底将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整体部署,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着力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肃政纪政风,抓紧抓实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竭力维护民权民利,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魄力、更实的举措,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在听取汇报后,刘大放对娄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检查考核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深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彻落实。要通过这次考核,全面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和发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以考核促落实,推动工作向前进。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各自工作,综合运用和整合方方面面的优势资源,充分调动各行各业的力量,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在全社会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