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正式印发

16.12.2014  12:46
  

              近日,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出台。“三定”规定对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了明确。

  一是整合了监管职能和机构。将原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的日常工作职责、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消费环节安全监管职责、质监部门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责、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消费环节安全监管职责、商务部门承担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部划入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形成对全市食品药品的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整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明确了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二是明确了内设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科室、4个直属机构、12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4个直属机构分别是娄底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娄底市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娄底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同时,娄底城区实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体制,设立娄星分局和开发区分局,并按照“一乡一所”的原则设立14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     

  三是划定了人员编制。《通知》核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40名。并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职数作了明确。明确娄底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为正科级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为副处级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娄底市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正科级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娄底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为正科级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来源:娄底市局杨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