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90后少年组建“黑帮”多次涉恶犯案被公诉
15岁少年成为“帮主”
当案件承办检察官见到犯罪嫌疑人聂某时,他震惊了!检察官很难把眼前这名脸上还有稚气的少年,和涉案团伙的“帮主”联系起来。 聂某是“情义帮帮主”,1999年出生,外号“琪爷”、“乌鸦”,非常崇拜香港电影中打打杀杀的古惑仔。 聂某不是“情义帮”里面年龄最大的,但却是说话最有分量的,“情义帮”的财物分配都是由他来安排,而对那些不听话的成员,聂某就会按照“帮规”执行家法。 承办检察官问道:“你是怎么想到要成立这个‘情义帮’的?” 聂某回答说:“当时看了香港的那个《古惑仔》电影,觉得很酷又有气派,可以帮别人了难赚钱,就成立了。” “情义帮”成立之初只有3个人,经过短短几个月成员就发展到了13名之多,聂某觉得自己“功不可没”。为了方便管理,聂某制定了“帮规”和“家法”,建立了QQ群,名字就叫“兄弟情义群”。 4月18日,“帮主”聂某集合团伙成员开会商量去娄底火车站抢劫。聂某对这次行动进行了详细的分工,自己带着小弟刘某负责望风,龙某等团伙成员则负责寻找作案目标。因害怕,龙某等人迟迟不敢动手。聂某见状,便把人员召集到娄底火车站附近的石马公园处,对龙某进行了一番“教育”,催促其快点动手,否则将对其执行“家法”。龙某、曾某等人受到“教育”后,开始了抢劫行动。当见到两名女子下班经过时,龙某等人冲上去把两名被害人摔倒在地,进行了搜身、威胁。几人共抢得三星手机、OPPO手机各一台,装有100多元现金的女士提包和戒指各一个。得逞后,聂某带领团伙迅速逃离了现场。而这些抢劫得来的赃物,全部交给帮主聂某,由他来将物品进行典当,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团伙成员的吃喝玩乐。
一言不合拳脚相向
2014年5月17日,李某在娄星区清潭居委会“北极星”网吧上网,因一言不合与周某发生了矛盾,因没什么大矛盾,他也就没在意,但他没想到的是一句话惹来了祸事。尔后不久,周某就打了电话给“帮主”聂某。聂某闻讯后,就带着龙某、黄某、罗某等10多个成员赶到“北极星”网吧帮忙,要求李某赔礼道歉。李某拒绝后,聂某带着小弟对着李某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李某假装晕地不起。聂某等人就把他抬到网吧后面的亭子内,继续对其殴打并搜身,抢走苹果4S手机一部,黄金吊坠一个,并将李某的摩托车钥匙抢走,将其价值近4000元的摩托车骑离了现场。事后,聂某把所抢得的手机和黄金吊坠进行了典当,所得的赃款用于团伙成员的开销,摩托车则留给了自己使用。
成员全部为未成年人
辍学、无业、未成年是这一涉恶团伙的显著特征。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0多名犯罪嫌疑人中全部为未成年人,年龄最大的也就16岁,最小的罗某则刚满14岁,他们基本都是初中中途辍学,处于打散工或无业状态。 这些成员中,大部分为单亲家庭,父母亲对其管教时间很少,而学校方面也无法做到跟踪管理,在各方面的综合因素的影响下,这些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聂某和几名团伙骨干带领成员以暴力手段实施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将获得的一定经济利益用于支付团伙日常开销和生活费用,以此笼络人心。 该团伙打出口号“兄弟在一起不能被欺负”,如与他人争执就会结伙而上、拳脚相向,部分团伙成员自诩“古惑仔”,这种扭曲的“自豪感”将他们紧紧地维系在一起。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一涉恶团伙以所谓‘兄弟情义’为纽带,在短期内招揽了一批成员。如何帮助青少年群体树立正面价值观,获取正当的谋生手段,防止他们因他人怂恿、蛊惑、利诱而走上歧路,是整个社会必须关注的大问题。”
检察官提醒:未成年人犯罪值得社会反思
据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群体化、无意识化,甚至出现未成年人模仿黑社会建立帮会的情况。很多未成年人因为所谓朋友义气,兄弟情义而进行犯罪,而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管理漏洞,社会环境的不良现象影响,成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重大因素。如何做好家庭教育,引导父母切实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学校如何进一步加大素质教育的力度,加强对学生的法制理念教育和学习,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防线,值得社会深思。
注:因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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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陈红艳(实习) 审核: 孙意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