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0月15日下午,娄底市委书记龚武生在市环境保护局调研时强调,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休戚相关,事关社会生态文明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既有金山银山、也有绿水青山”的新娄底。市委常委、副市长谢志雄陪同调研。
在市环境保护局临时租用的办公楼里,龚武生首先参观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与工作人员亲切交谈,了解娄底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紧接着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环境保护局工作汇报。龚武生充分肯定了娄底环境保护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推进减污减排、强化污染治理、加强环境监测、突出农村环境综治、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作为资源型城市在治理环境保护上所面临的艰巨任务以及困难和问题。
龚武生指出,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以对得起百姓、对得起子孙后代、对得起上级组织三个“对得起”来统一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以让百姓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为最终目的,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指示精神,保护好我们这一方水土。
龚武生强调,2015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将正式实施,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要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紧时间梳理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门别类,提出措施,制定办法,使问题逐一得到解决。全市要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执法,首先要管住源头,不能再以过去“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思维惯性来抓项目建设,要把好准入关,环评通不过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能上;其次要对现有的企业和项目严格执法,彻底改变企业存在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错误观念;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的落实,包括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像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一样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在全市上下形成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努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