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严查“四风”隐身衣 去年处理党员干部103人
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 通讯员 黄首记 吴喜波 旷佩靓 娄底报道
1月14日,娄底市纪委发出新年第一期“四风”问题通报,双峰县规划局违规发放加班补助、超标准接待,娄星区政府办司机钟智明使用公车接小孩等问题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5年来,娄底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盯住违反作风建设精神问题不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4个,处理党员干部10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
明察暗访 紧盯“四风”新马甲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深入持久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治,明目张胆已成为过去。
但在明察暗访中发现,“四风”问题也“与时俱进”,出现新花样。一些单位吃喝宴请点转移到机关食堂、农庄,甚至是私营企业老板的家庭厨房;有的将超出预 算的招待费转移到其他渠道支出;有的以红色教育、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在景点城市滞留;有的以各种名目的专项工作、检查考核、评比达标为借口滥发补助奖 金等。
“打蛇打七寸,牵牛牵鼻子”。种种新情况的出现,主要在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监督执纪工作不实,致使违规支出有可乘之机,穿上了“隐身衣”。娄底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变应变,建立了“四风”线索发现举报和定期分析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双峰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率队外出考察政法工作时擅自改变路线并在旅游景点城市滞留,市纪委检查组在抽检时发现后,及时展开调查,同时发现该委存在滥发 津补贴、奖金197915元等问题,并立案查处,给予双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7名责任人员由双峰县纪委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动辄则咎 对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公款姓公,一丝一毫不能乱用。公权在民,一点一滴也不能乱使。娄底市委政府旗帜鲜明。2015年初,市纪委决定将“三公经费”专项监督检查作为年度纠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先后三次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紧接着召开“三公”经费专项监督检查动员会,在全市全面铺开。
由娄底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市县组成57个联合检查组同时开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共重点抽查单位368家。在工作中, 各检查组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各单位必须如实上报和对内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凡瞒报、漏报和不如实公开、不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的单 位,一经发现一律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将公务接待费放在其他项目中列支规避检查的,对自立项目发补贴、奖金的,一律全额收 缴上交市财政。对违反公务接待纪律,搞公款送礼、高档消费、铺张浪费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调查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因管理不力,出现严重违纪违法 问题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14年下半年,娄底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干部职工赴省外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顺道参观了其他旅游景点。2015年8月,原局长周志成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现岗位;纪检组长梁旭光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发生的费用由参加活动的个人承担。
各县市区纪委相继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娄星区黄泥塘办事处棚改指挥部工作人员3次公款旅游,区纪委对12名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冷水江市禾青镇杨坪村 村委会主任段玉平违规操办酒宴,冷水江市城东学校校长梁积林违规驾驶公车并公车私用,分别被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新化县农机局局长彭歆下乡违规接受吃请、 进入娱乐场所公款消费问题,被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娄底市纪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于重要节点和时段,紧锣密鼓,一个个节点地抓,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环环紧扣,上下联动,交叉检查,每开展一次检查就发一期通报。
一年之计在于春。2016年元旦前一天,娄底市纪委召开元旦春节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动员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勇在会上掷地有声:“以零容忍的态度纠 正‘四风’,对违反省纪委‘十条禁令’”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上午,市纪委组织5个检查组分赴县市区开始交叉检 查。下午,徐勇带市纪委一检查组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对上班纪律和服务态度等进行了明察暗访。1月14日,全市新年第一期“四 风”问题通报在媒体公开。
今年1月22日下午,因机关作风不实、纪律松弛,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1家市直单位纪检组长或监察室主任被市直机关作风办集体约谈。
建章立制 限期整改成常态
监督检查关键在于整改落实,关键在于建章立制,形成抓“四风”的常态化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娄底市纪委态度鲜明:一是各检查组对每个问题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二是对问题单位下发整改建议函,要求限期整改;三是严肃处理违规 违纪行为,并通报了13起典型案件;四是财政部门针对问题尽早出台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审查和监督,完善“晒账单”的相关规 定。各级各部门闻风而动。新化县实行“总额控制,双月考核,超支不报,违纪严究”的管理办法。娄底市纪委出台“禁酒令”,规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 构)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酒,一律不得购置各种酒品和核报各种酒类费用。
娄底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剑指“四风”问题,约谈和诫勉谈话、查处通报、限期整改等举措,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强大的震慑,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明显增强了,老百姓对党员干部更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