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炎汝高速公路八面山施工隧道“5.19”重大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公告
2012年5月19日,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南省炎汝高速公路八面山隧道工地一辆施工运输车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导致20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008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炎汝高速公路八面山施工隧道"5.19”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后认定,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违法运送民爆物品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所引发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并批复同意,决定对以下人员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中铁三局五公司炎汝高速公路13标项目部李秀钊、赵海亮、李永刚;隧道施工方实际控制人陈和、陈美、何祖发;现场施工人员吴长宏、陈龙、陈冲、王伟、魏明恩、俞建清、陈昌兴、蒋旺军;重庆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现场施工监理人员段驰凌、裴利;炎陵县公安局刘力、钟乾勇、段湘武;炎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孙雁军、李建安、郭明香、乐志刚、王治、王鹏、陈崇虎。
决定对以下人员给予党纪政纪等处分:原中铁三局五公司董事长山旭鸿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总经理王勇周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原总经理于庆福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副总经理任兰光、张旭刚和总工程师田军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安质环保部部长何良波,工程管理部部长郭永军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原炎汝高速13标项目部常务副经理乔东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炎汝项目部技术部主任吴金洪给予行政撤职。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令旗、总经理刘宝龙和副总经理黄怀朋行政降级;副总经理张庆远引咎辞职;副总工程师兼工程管理部部长王新洁、安质环保部部长李海鉴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事故负有相关责任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炎汝公司原总经理刘立国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总经理李立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总监办总监张振武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炎汝公司安全质量工作组负责人戴兵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给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程处处长龙健康行政警告处分,副处长吴五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炎陵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朝安行政记过处分、治安大队大队长唐松柏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省交通质安局水运科科长傅渊文行政记过处分、公路监督科副主任科员刘培根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对重庆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游春燕、总经理游向前分别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重庆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炎汝项目监理处处长周新安和副处长陈玉兴依法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处罚。
决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湖南炎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责成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分别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检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向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对炎汝高速公路13标段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涉嫌围标串标和建设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由有权管理机关另案查处。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由检察机关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