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
为增强全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推动各级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维保单位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2015年和2016年,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以“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共建平安幸福娄底”为主题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注重组织领导,提供强力保障。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对“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安监、经信、质监、住建、房产、商务、卫生、旅游、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组委会。各县市区人大、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均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全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注重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年终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并对活动组织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与奖励。冷水江市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和短信平台,以微动画、动漫的形式把安全知识和自救知识送到群众手机里,并在中小学校开展“大手拉小手,共上安全课”活动,确保安全宣传从娃娃抓起。娄星区在电视台开设了《安全大讲堂》栏目,宣讲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质监部门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共送发宣传资料3.6万份。市内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对重大活动开展了宣传采访报道。增强了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氛围。
注重责任落实,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属地责任,质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维保单位人员和物业公司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分别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市县区质监部门分别与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各类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住建、房产、商务、旅游等部门分别与行业内的有关特种设备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市质监局组织市县区质监部门深入开展了电梯、锅炉、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大会战。扎实开展气瓶、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报废“螺丝瓶”15万只。联合娄星区人民政府开展了大规模的电梯应急演练,联合市房产局对46家物业小区的“三无电梯”和老旧电梯开展了专项整治。对32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了专项治理,取消了5家维保企业的备案资质。全市共出动监管和执法人员8596人次,检查各类单位1156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300多处。
注重督查督办,解决突出问题。两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市人民政府和市质监、安监、住建等部门对5县市区开展了4次督查,抽查特种设备经营、使用、维保单位46家。重点检查了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相关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制度建立完善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现场交办。两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门召开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了审议意见,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交办督办。市人民政府对交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分别进行了挂牌督办和督查。通过人大推动、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落实,解决了长青地下人防工程物业电梯、娄底城区煤气改天然气管道新铺和天燃气管道等重大安全隐患。
注重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人大牵头、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全民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特种设备安全共治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市人民政府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将特种设备安全摆在和交通安全、矿山安全同等重要位置,定期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组织协调地方、部门、行业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解决以往每年都要专题报告视情解决的问题。三是市人民政府拟出台《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娄底市电梯安装维保管理办法》等专项监管办法。
娄底市“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活动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难题:一是物业小区“三无电梯”和老旧电梯因责任不明或资金使用渠道不畅,电梯隐患依然凸显,需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并将老旧电梯维修改造资金列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大量液化气和天然气气瓶流入乡村,不少用户缺乏安全意识,需加大宣传力度,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三是电梯维保单位恶意竞争和无序竞争严重,维保质量得不到保障,需规范管理提升质量。
供稿:娄底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