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近年来,绥宁县各级妇女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等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资源,搭建妇女法律援助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二是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积极主动参与信访接待,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我们信访接待的情况来看,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2014年妇联全年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65起,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为12起。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群众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有效引导了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
2、强化家庭教育工作,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举办育儿讲座,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
三、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
1、相关适用法律欠缺。中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反暴力法,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
2、社会认知存在误区。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3、工作机制不健全。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4、个人心理存在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建议
1、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法规。明确界定家庭暴力行为以及相关预防和处罚措施,责任单位职责,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
2、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整合社会资源,群策群力,形成由公安、司法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妇联组织要全程跟进,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4、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反面案例,传递正能量,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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