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东安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制定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妇联的精心指导下,在各部门的齐心协力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下,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决策管理、教育、卫生、法律、环境等领域得到了明显拓宽和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女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现状
(一)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改善
三年来,县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大,妇幼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儿童保健效果明显。
1、卫生事业稳步发展。2014年,全县卫生经费投入24552万元,防治防疫经费477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2202万元。分别比2011增长 66 %、35.5%和54.4 %。全县婴儿死亡率为3.86‰,比2011下降5.2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48‰,比2011年下降4.16‰;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2.11%,比2011年下降0.0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76.32%,比2011年上升13.7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7%,比2011年上升0.01%。
2、医疗条件逐步完善。全县拥有各类卫生机构61个(其中医院15个、卫生院17个、诊所29个),建立村卫生室496个。拥有病床1846张,县级公立医院拥有病床690张,民营医院拥有病床534张,农村医院拥有病床622张。专业技术人员1238人,其中医师498人,助理医师300人。全县都建立了能够开展妇幼保健系统服务和对基层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的妇幼保健院。19个乡镇(场)配备了妇幼专干,每个村配备了妇幼保健员,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网点的医疗服务网络,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3、儿童食品、用品质量与安全防范工作得到加强。卫生系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与安全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有计划地开展了多次儿童食品、用品质量与安全专项检查,对超市、个体商店、商贩及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重点检查,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生儿童食物中毒事件,有利地维护了全县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
2014年县财政投入教育经费35950万元,比2011年增长149.6%。全县现有各类学校233所,其中:高级中学3所,中等职校6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24所,九年制学校7所,完全小学33所,特殊学校1所,私立学校3所,幼儿园155所。
1、学前教育稳步推进。2014年,3-6岁儿童在幼儿园18441人,其中:女儿童8797人,占儿童入园率的47.7% 。
2、义务教育明显提高,男女比例趋于合理。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其中女童为100%;小学6年巩固率为100%,其中女生100%。初中入学率100%,其中女生100 %;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9.55%,其中女性99.3 %。
3、成人教育成效显著,成人识字率女性上升。2014年成人识字率99.94%,其中:女性99%,比2011年上升 4个百分点;青壮年识字率99.94%,其中:女性99.94%,比2011年上升6.94个百分点。
(三)妇女参与经济明显增强
三年来,我县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不断调整产业化结构,综合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2014年1-9月,全县地方生产总值完成977644万元,同比增长8.9 %;财政总收入完成48695万元,同比增长1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71元,同比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60元,同比增长12.9%;金融机构个人存款856845万元,同比增长14.3%。广大妇女参与社会经济领域稳步发展,女性就业比例逐年上升。2013年全县就业人员33.2万人,其中女性14.91万人,占44.9%,全县城乡成年妇女就业率达到70%以上。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提高
1.本届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0.8%、30.6%,比上届分别提高0.47和1.2个百分点。
2.各层次女干部比例稳步增长。县四大家班子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各乡镇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100%,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100%,社区、居委员会班子成员中女性比重达到83.63%。全县现有在职女处级领导9名,科局女一把手12名,女乡镇党委书记2名,女镇长2名。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
(五)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步伐加快
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9824人,女性13163万人,占 44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3.2万人,女性1.3万人,占40%;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17732人,女性7996人,比重占45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30461人,女性9138人,比重占30%;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2.5万人,女性1.3万人,比重占52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4万人,女性11.21人,比重占46%。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2883人,其中:城镇7223人,农村25660人。社会救济总人数达4.4万人,其中城镇0.9万人,农村3.5万人。
(六)妇女儿童发展生存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规划》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重视支持妇女发展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为促进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五好文明家庭”,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建设,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三是改善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环境。全县加大了对环境保护和生活服务设施的投入,城市环境得到改善,使农村改水、改厕的覆盖面不断提高。2013年,东安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12年的49%上升为52%,提高了3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12年的74.5%上升为76.5%,提高了2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12年的77.6%上升为93%,提高了15.4个百分点,均已达到规划目标值。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2012年的84.5%上升为86.6%。
(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三年来,我县政法机关积极开展打击各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一是始终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强奸、绑架、拐卖等刑事犯罪开展各种打击行动,今年,破获强奸、拐卖妇女儿童及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6起,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54人次,净化了社会风气,保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今年来,全县共出动宣传车12台次,张贴宣传标语100余条,办宣传专栏10多期,印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发放维权小册子1000多册,接待和解答妇女群众的咨询1000余人次,使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达到了85%。
二、实施两个规划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领导体制有待改善。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领导机构是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儿工委),妇儿工委的成员是县直各有关单位,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妇儿工委工作是县政府的一项工作,而县妇联是一个群众团体组织,把一项重要的政府工作放在群团组织肩上,就如小孩穿大人的衣服一样不合身,开展工作的时候说话不响,力度不大。有的成员单位领导认识不足,认为妇儿工委工作仅仅是妇联的工作,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使妇女儿童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县妇儿工委办的工作也如“小马拉大车”,动力不足,力不从心。
2、女性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虽然加大了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但任实职、正职的女干部不多,担任重要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的女领导更是没有。
3、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下降。自2003年10月强制性婚检取消以来,由于群众对婚前保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婚检人数直线下降。近年虽然县财政加大了对婚前医学检查的补贴力度,但是大部分人只是填了表、凑了数,实际上却没有进行体检,使得婚前医学检查形同虚设。
4、困难妇女儿童的帮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残疾、智障、留守妇女儿童和老年妇女的特殊需求需进一步关注。
5、妇女儿童活动阵地较为缺乏。需要在下阶段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兴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丰富广大妇女儿童的业余生活。
6、妇女儿童发展城乡不平衡。农村妇幼保健水平不高,农村小学、幼儿教育无论办学条件,还是教育质量都相对薄弱。
三、对策和建议
1、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清国际国内环境和本地实际形势,站在历史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强化政府职能,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标体系;将规划的目标任务、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公共事务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加大经费投入,合力推进妇女儿童实事项目的落实和重难点指标的突破。
2、加大宣传,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在积极营造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上下功夫。一方面,扩大社会各方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知晓度和支持参与度,另一方面,不断促进性别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3、整合资源,推进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发挥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组织网络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要聚焦妇女儿童发展的瓶颈问题,紧紧抓住当前还存在的妇女就业受歧视、儿童的健康成长受到多方面负面影响、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等“十一五”期间凸显的重难点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有效推动问题的解决,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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