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春华镇用好“双四”机制 破解小微企业安全监管难题

05.05.2016  00:14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落地生根,市县拆违控违工作的强势推进,大量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小微企业、作坊向长沙县春华镇镇域辐射搬迁,去年以来进入镇安监中心监管台帐的对象有100多个,这些小微企业、作坊呈现出“规模大小不一、分布隐蔽散乱、企业主认识不高、员工素质偏低、企业流动性大”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造成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日趋严峻的安监形势,春华镇党委政府着眼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四个一批”、“ 四个督办”的工作思路,主动适应新形势,改革创新安监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强化对小微企业、作坊的安全监管,

坚持“四个一批”抓规范。一是关闭取缔 。对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或属于高风险的小企业、作坊,由安监中心会同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消防法》、《环保法》的规定,及时依法查处,进行取缔关闭,绝不让一家企业脱离阳光野蛮生长。 二是停产整顿 。对营业执照、环评等相关手续资料还在办理就先行开工生产的小微企业、作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办事,严格落实“先办证后生产”,绝不能让一家企业“先上车,后补票”。对存有较大隐患的生产企业,严格实施停产整顿,“查病因,除病根”,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下达停产整顿文书,通知供电部门停止供电,由安监中心会同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等相关部门联合复查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合格后再通知供电部门供电开工生产,绝不能让一家企业“带病生产”。 三是警示约谈 。根据《春华镇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规定要求,分两个层面开展约谈工作。一方面对小微企业、作坊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进一步指出其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危害性及发生问题后的严重后果,强化安全意识,引导其主动履职,自觉按检查整改要求抓好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另一方面组织房屋出租人进行约谈教育。教育房主依法依规出租,提醒其把禁止无照经营、防止环境污染等内容,列入租房协议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出其擅自出租自有住房为非法违法生产提供经营场地应承担的责任。 四是规范引导 。对不会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小企业和作坊,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实施规范引导,提升标准,确保生产安全,不牺牲任何一家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蜕变的机会。

坚持“四个督办”强责任。 一是向小微企业、作坊所属的村(社区)下达隐患整治督办通知,将相应的隐患情况等信息资料传达下去,并将村(社)落实督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发挥村(社区)及村安全专干的力量,打通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如小城办、派出所、国土所、交警队)下达隐患整治督办函。按公文处理的方式,由安委会主任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党政领导签阅批示后,交督办部门负责人签收,告之存有隐患的企业、场所,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真正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走”。三是根据安全生产网格化区分,将存有安全隐患的相关企业、场所,通报相应的联村党政领导。由联村领导出面督导村(社)抓好工作落实,督促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抓好整改。四是通告联村干部,让联村干部结合日常工作安排,入村、进企督促抓好整改

(长沙县春华镇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