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交车上被铁皮箱子砸伤 中趾断裂
7月15日,16路公交车上,龚女士坐在座位上与公交司机和箱子的主人理论,砸伤她的铁皮箱子就倒在脚边。图/潇湘晨报记者陈斌
红网长沙7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斌 实习生 侯红运 周鹂)7月15日下午5时30分,长沙市雨花区政府香樟路门口,一辆小车将一辆16路公交车逼停。
公交车内坐了一名中年妇女,中年妇女身旁有一个长40厘米、宽30厘米、厚10厘米的铁皮箱子,箱子侧面带两个滑轮。这个铁皮箱子有六七十斤重。
中年妇女介绍,她姓龚,娄底双峰人,当天下午4时许,她乘坐16路公交车,车行至喜乐地购物中心附近步步高超市前,公交车司机踩了刹车,竖立放着的铁皮箱子突然倒下,将她两脚砸伤了。
“砸伤我母亲后,公交车司机要箱子的主人和我妈妈下车去商量处理,还准备推他们两人下车。”龚女士的儿子小罗说,接到妈妈的电话后,他立即从雨花亭驾车赶到雨花区政府门口,并将公交车逼停。
司机踩刹车,箱子倒下砸伤乘客,到底谁应该负责?由于双方都不想担责,龚女士的家人报了警。
现场出警的民警将双方叫在一起,建议他们一起先将受伤的龚女士送到医院检查,如果不严重,双方各承担一些责任,如果事情有些严重,再进行协商。
7月16日下午,在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直属二大队,当事各方进行了协调。
“此事和我没有多大关系。”箱子的主人黄先生说,当时他坐在座位上,将箱子靠近身边放着,原本一直用手拉着,由于脸上有点痒,他腾出手抓痒,正好司机突然踩刹车,箱子倾倒。
公交车司机王志强也认为,这事跟自己没关系。
“可以调车内监控。”王志强说,当时前面有路障,是正常刹车,并不是突然急刹车。而且,除了这个箱子倾倒外,并没有其他乘客飞离座位。至于当时要两人下车,是因为还有一车乘客要走,不能耽误。
晚上10时许,小罗来电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初步诊断,母亲左脚脚背骨头开裂,中趾断裂。
律师观点
是违约还是侵权伤者可以择一而诉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颖认为,在本案中,受伤者既可以选择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又可以选择要求直接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从运输合同角度看,公交公司与乘客之间存在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是其法定义务,乘客在乘车期间受伤,公交公司已构成违约,应当进行相应赔偿。
其次,根据合同法,作为受伤乘客,有权选择要求承运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伤者选择侵权之诉,可以要求箱子主人及公交公司在其各自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在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竞合的情况之下,受伤乘客可以择一而诉。但韩颖律师提醒,选择不同的案由,伤者承担的举证责任不一致,由此产生的诉讼风险也不一样。虽然通常情况下从侵权角度可能获得更高赔偿,但伤者也承担了较重的举证责任。
乘客不仅需要证明是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伤,还要证明公交公司有过错。如果选择合同之诉,伤者只需证明是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到伤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