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实施贴息奖补,降低贫困农户发展产业贷款成本
11.06.2015 13:14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为促进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减轻贫困农户贷款负担、降低贷款成本,麻阳县设立了扶贫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由扶贫办和财政局共同管理,采取专账核算、县级财政报账的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放的小额贷款和扶贫经济组织发展产业项目的贷款进行贴息:对贫困农户真正用于发展生产的小额贷款,在享受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5.35厘,比原来利率降低50%左右)的同时,县扶贫办凭还息凭证给予3年全额贴息奖励;对经县扶贫办和财政局考察评估,并与县扶贫办签订扶贫责任书的扶贫经济组织的产业发展贷款,在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60%的同时,可享受其带动贫困农户稳定增收(包括入股分红和务工收入)总额的10%的贴息奖励;逾期贷款不享受贴息奖励。贴息奖励实行阳光操作,贴息对象分级公示:到户贷款由县扶贫办在项目村组公示,项目贷款由省扶贫办在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1.06.2015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