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印花税自缴系统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代收代缴

13.10.2014  10:08

  本报讯(记者 刘嘉 通讯员 余远翔)10月8日起,长沙县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印花税自缴系统正式运行。记者从县地方税务局了解到,自此,长沙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代收代缴契税、印花税,将由购房人自行到税务机关指定银行缴纳。

  县地方税务局发布公告称,自2014年10月8日起,县地税局调整契税、印花税“先税后证”征缴环节和申报缴税方式。长沙县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印花税自缴系统正式运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代收代缴契税、印花税,由购房人自行到税务机关指定银行缴纳,纳税地点为长沙银行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在长沙县城区范围内指定的营业网点。

  据统计,截至10月10日,全县共通过系统进行网签335条,应缴税款金额将近503万元,目前已完成自缴工作41条,完成自缴税款超32万元,同时,通过系统向纳税人发送各种提示信息1081条。“自缴系统实现了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和印花税‘先税后证’的目标,避免了房地产税收征管中的不规范行为。”县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商使用商品房预售及资金监管系统完成签约,打印买卖合同、契税、印花税缴款通知书,由购房人自行到税务机关指定银行缴纳,并获得契税、印花税完税证明,房产登记部门受理预告登记或商品房买卖时系统自动验证是否已经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未缴纳则不予受理。

  指定银行网点

  缴纳契税、印花税

  指定银行网点

  长沙银行自缴网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17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兴支行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街道板仓中路98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榔梨支行 地址:榔梨街道东升路综合市场A2栋102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自缴网点

  星沙农商行湘龙支行 地址:湘龙街道湘龙路29号盛地尊域1栋105号

  星沙农商行营业部 地址:星沙街道星沙大道139号

  星沙农商行星沙支行 地址:星沙街道星沙大道8号

  星沙农商行经开区支行 地址:星沙街道板仓中路17号

  星沙农商行暮云支行 地址:暮云街道中意二路479号

  星沙农商行榔梨支行 地址:榔梨街道临湘路19号

  星沙农商行跳马支行 地址:跳马镇斑竹塘社区石燕湖路83号

  星沙农商行黄花支行 地址:黄花镇商业街10号

  星沙农商行黄兴支行 地址:黄兴镇树新路62号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