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契税下调 市民:房子卖给子女比赠与更划算

26.02.2016  12:32

  2月25日,长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交易量明显“回暖”。图/记者辜鹏博

  “我要卖一套房子,过户要怎么交税?”“我想把房子赠给子女,怎么交税划算?”2月25日下午,在长沙市蔡锷路二手房交易中心,陆续有市民前来咨询房屋过户的契税相关问题。

  本周以来,随着房屋交易契税优惠新政在长沙正式落地,长沙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节后“回暖”。来自0731房产网公开的每日市场监测数据显示:2月15日,长沙市内六区二手房成交44套,其中住宅成交40套;到了2月23日新政实施的第二天,内六区二手房成交数量已迅速回升到107套,其中住宅成交102套。当然,这与上月同期每日成交约150套的水平仍有一定距离。

  2月25日,记者在长沙市地税局办事窗口看到,陆续有市民前来咨询契税新政相关事宜。

  “我是把一套87平米的房子转给我女儿,按现在的新政策,办买卖比办赠与要省钱。”在长沙市德政园的房屋产权登记管理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前来办过户的老王告诉记者,他家的房子市值约为50万元,如果办赠与需要交4%的契税,即2万元。但是如果改为办理房屋买卖,只需交1%的契税,即5000元,这中间就省了 1.5万元。

  记者从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获悉,22日,长沙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全面下调,而目前对于办理房屋赠与的税率没有变化,需缴纳4%的契税,赠与双方还需各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但是按老王家里的情况,将户主换成女儿的名字,如果不办赠与,而是办买卖,这是女儿购入的家庭二套房且在90平米以下,需要交纳的契税就可按1%的优惠税率来计算。只是换一个手续,中间的契税税率就优惠了3个百分点。

  除此之外,按房屋买卖来办理,还有一个好处:如果老王的女儿将来想将这套房子再卖出,按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受赠的房屋再转让出去,其间产生的增值收入,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是按房屋全价的1%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以房屋买卖来办过户,将来二次卖出,就无需支出这一笔税款。

  那么,由赠与改为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记者咨询相关主管部门获悉,选择赠与还是买卖,全凭双方自愿,市民可以自行做出选择。

  据介绍,目前长沙市城区内德政园房产交易中心、蔡锷路二手房交易中心、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及长沙市地税局直属局办税服务大厅都可办理相关服务,最新的《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新旧优惠政策对照表》也已发放到位,市民可以向办税人员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