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检察院写心得 两人现都有正当工作并筹划未来

02.01.2017  12:03

  潇湘晨报实习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何丹 长沙报道

  十几岁,是一段青春飞扬的岁月,懵懂、大胆、讲义气……但是,有时候做起事情来,可能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正如近日刚满18岁的小田(文中均为化名)和15岁的小华,因为觉得“好玩”,2016年3月,两人和他人一起在长沙向一中学生索要财物,并抢走该学生手机。事后,小田说:“我就是为了好玩,没想到这是犯罪。

  2016年11月15日上午,在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一间办公室里,小华与小田并排坐在桌前,一笔一画地写着他们最近一个月的生活情况与感想。2016年3月26日,他们因为“好玩”参与了抢劫。

  近日,记者了解到,天心区检察院对小田和小华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每月2500元工资交给父母2000元

  因为父母一直在长沙打工,小田之前一直跟着奶奶在茶陵老家生活。四年级时,小田的父母发现儿子天生视力差,这才将他接到长沙治疗和读书。初一时,小田辍学了。

  辍学后,小田当过KTV服务生,也做过外卖员。2016年3月26日,小田与小华跟着他人在天心区劳动西路附近拦下一名中学生,并向其强行索要财物。其间,双方发生争执,小田、小华等人对该学生进行了殴打并抢走其手机。之后,几人发现手机密码打不开后,将手机丢进一个小池塘。案发后不久,小田等人被警方拘留。“我就是为了好玩,有点好奇,没想到这是犯罪。”从看守所出来后,小田在家待了整整一个月。如今,他在一家火锅店工作,每月工资2500元。

  “每个月把两千元左右交给我和他妈妈,自己只留很少一部分,有什么需要买的再跟我们拿一点钱。”提起儿子最近的变化,小田爸爸笑了起来。

  “我也没有什么要花钱的地方,就想为爸爸妈妈做点什么。”小田有些腼腆地说,自己工作的地方离家只有10分钟路程,每天早上九点上班,晚上七点下班,主要负责做火锅,这样的生活“有一点累,但是非常充实”。

  “我将来想学汽修。”提到未来的打算,小田停顿了一下,对记者说:“其实我一直想去读职业学校学汽修,但是要帮父母还房贷,担心去学习会浪费两年时间,才会直接去工作。

  想学习酒店管理,未来开家餐饮店

  小华与小田的关系很好,经常到小田家中玩。在朋友眼中,小华是个“很讲义气”的人。与小田一样,小华在作案前也以为自己的行为是件小事。“我并不是真的想去抢钱,我就想去凑热闹、图好玩,不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

  小华在纸上写下这样一段话:“我出来以后想了很多。我感觉自己特别不道德,对这个学生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他甚至现在放学以后都不敢独自回家了,想想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我也感觉自己特别丢人,一个星期没敢从家里出来,觉得自己对不起很多人。

  在小华看来,自己最对不起的是母亲。小华自幼丧父,从小与母亲一起长大。小时候,母亲对他要求很严厉。初中之后,小华进入了叛逆期,母亲的教育方式也有所缓和,以口头教育为主。由于成绩不好、上课爱讲话等原因,小华在初一时被劝退。

  “我在家呆了一个星期,才感觉自己状态好一些。我想了想,每天这样在家里白吃白喝也不好,就决定出去找一些事情做,至少不能拖累我妈妈。”小华说,自己后来在一家火锅店找了份配菜的工作,每月两千三百元,“已经可以养活自己了”。

  “现在才知道,在学校里读书还是好一些,我还是想回到学校学习。”小华说,自己近两年的计划是继续读书,学习酒店管理。长远计划是存钱与小田一起开一家餐饮店。

  解释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2016年12月26日,记者从天心区检察院了解到,因小华与小田等人年纪较小,而且是徒手抢劫,综合多方意见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此外,检察院还安排他们旁听了一个90后涉嫌盗窃罪的庭审,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看着庭审中与自己差不多大的被告,小华和小田沉默了。

  天心区检察院未检处一名检察官介绍,当前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体上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于轻裁型的犯罪或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刑罚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悔罪表现时,检察院在征求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征询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后,可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该检察官表示,检察院不能单纯作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帮教才是最重要的。因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会针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