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大首次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测评
9月7日,湖南省娄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11个责任单位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出席会议的33位市人大常委会成员代表投票,最终11个单位全部“过关”,获得满意票。据了解,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这次被测评的11单位为:市财政局、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防办、市文体广新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城投集团、市经信委、市农机局。该市人大常委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上述11个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设“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11个单位都高票通过了测评。
去年7月底,娄底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市政府各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娄底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向审计整改责任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今年以来,该市政府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主动落实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对整改态度不积极、整改进度滞后、整改效果差的要予以问责。
针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审计整改责任单位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整改。特别是,对5个多年未解决的遗留问题采取了司法诉讼和强制手段;对个别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移交纪检或司法机关查处;对少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详细说明原因,并明确继续整改的措施和期限。
娄底市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进行满意度测评,目的是倒逼整改单位落实责任,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这次被测评单位的整改情况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但个别单位也还存在对审计整改重要性认识不足、被动应付等问题。下一步,为了更好地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实行追责问责,同时要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撰稿人:陈萍;审核人: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