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部门签署备忘录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4.03.2016  13:0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44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

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分为八大类,第一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的限制措施;第二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第三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招录(聘)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第四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担任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五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的限制措施,如对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审慎性参考; 第六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第七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定罪处罚的限制措施;第八类是协助查询和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措施。

备忘录》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联合单位多、惩戒措施多。截至目前,这次的联合惩戒备忘录联合单位最多,惩戒措施达55项,惩戒单位和措施之多在历史上少见。二是惩戒力度大。在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原来由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惩戒的对象既包括失信的自然人,也包括失信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三是影响范围广。涉及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交易安全、食品药品经营、安全生产、旅游、度假、限制出境及定罪处罚等30多个重点领域。四是双向共同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的落实,都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实施惩戒,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失信信息和惩戒措施。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