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孩为证自己不是"处男"竟然猥亵女同事
(原标题:为证明自己不是“处男” 18岁男孩竟然猥亵女同事)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 在南宁市一家公司工作的18岁男孩陆某为了向朋友证明自己不再是“处男”,趁约女同事去看电影时,将女同事带至自己的出租房后,欲图谋不轨,遭到女同事强烈反抗而未得逞。3月29日,陆某涉嫌强制猥亵已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侦三大队处以刑事拘留。
3月26日晚上11时许,在南宁市一家公司工作的女孩小丽(化名)接到男同事陆某打来的电话,约她去青秀万达看电影《蝙蝠侠大战超人》,小丽欣然答应了。当晚11时30分,小丽如约前往影院跟陆某一起看电影。3月27日凌晨1时10分,在电影结束后,陆某又带小丽到葛麻村吃夜宵。凌晨2时许,吃完夜宵后,陆某一直拿着小丽的包包,并要求小丽去他住处坐坐聊聊天。因为当时已太晚了,小丽不想去,但陆某一直不肯将包包还给她。小丽只好跟陆某去住处聊天。陆某住的是单间,到后,小丽就坐在凳子上跟陆某聊天,两人聊的都是工作上的事情。大约10分钟后,小丽想走,陆某喊她过一会再走,小丽不同意。陆某就拉着小丽的手,将小丽推倒在床上,并动手动脚起来。小丽拼命反抗,想拿陆某的手机报警,但被他抢走了。小丽想起自己的包包里有一把多功能小刀,就拿出小刀在陆某面前乱划,不让他继续侵犯自己。接着,小丽拿出自己手机拨打朋友电话,说要报警,但朋友没听懂小丽说什么就挂了电话。小丽和陆某一直僵持着,陆某时不时猥亵小丽,小丽拼命挣扎。凌晨3时41分,小丽朋友给小丽回电话,陆某看到小丽朋友打电话过来,以为其已打电话报警,心慌了,就把手机还给小丽,并放走了小丽。
又惊又慌的小丽没有及时报警,就回家了。当天下午,小丽跟家人说起这件事,家人就带小丽到建政派出所报案。
随后,民警将陆某抓获。陆某,现年18岁,天峨人。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根据陆某的交代,陆某之所以对小丽起色心,主要是为了向朋友证明自己不是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