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落实、保基本 新田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28.01.2015  18:22

2014年新田县民政局重点民生工作在省厅、市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幸福新田发挥了骨干作用。

一、扎实开展灾民生活救助和重建工作

配齐救灾装备、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救助,有效应对冬春荒、“6.20”洪涝等自然灾害,及时组织开展查灾、核灾、报灾及灾害救助工作,2014年共下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640.4万元,发放救济大米12万斤、食用油4500桶、帐篷30顶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做好因灾受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筹措资金88万元,扶持67户受灾户修建房屋,受灾群众春节前可搬入新居。

二、切实做好低保户、五保户和孤儿生活保障

(一)城乡低保、五保户生活保障情况: 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7392户32825人,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651户7244人,保障五保供养对象2158户2273人。2014年共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6026.7532万元,其中救助城市低保对象85409人次,发放低保保障金2089.2112万元(临时物价补贴 70.27万元),人均补差达到245.18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365330人次,发放低保保障金3937.5420万元(临时物价补贴 268.9万元),人均补差达到106.1元。共发放五保供养金 685.36万元(临时物价补贴22.73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640元/年。

(二)孤儿生活保障情况: 扎实做好孤儿身份核查工作,2014年停发了58名不符合孤儿保障政策的对象,新增68名符合孤儿保障政策的对象。严格按照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全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74万元。

三、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政策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2014年共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2769.4万元。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全年拿出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经费的30%,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问题。继续完善巩固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并通过医疗巡诊为重症和卧病在床的重点优抚对象上门服务,为他们建立临时家庭病床。投入28万元,为5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健康检查和送药下乡。投入18万元,扶持20户重点优抚对象维修或新建住房。

四、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14年7—9月积极开展炎热天气集中救助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多人次。2014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02人次,在县康乐医院收治流浪乞讨精神病人62人,支出流浪乞讨救助金65.9万余元。继续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和回归校园活动,接送7名流浪孩子回归家庭,安置回归校园3人。(肖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