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找工作“招聘”变“培训” 被忽悠交费8800元
21.08.2016 03:06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星辰在线8月20日(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通讯员 徐哲) 周先生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招聘健身教练的广告,宣称录用的健身教练工资是每月5000元到8000元,试用期工资是每月4000元。他到该健身俱乐部所在的长沙市芙蓉区新金鸿大厦应聘时,健身俱乐部以周先生没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为由,要他参加“自己人”组织的培训。培训为期是2个月,每月的培训费是4400元,不培训就不能上岗就业。
“健身俱乐部承诺,培训后,我可以被安排至其它健身房工作,月薪可达5000至8000元,最高时可以拿1万至2万元。”周先生十分动心,爽快地交了8800元培训费。
如今培训结束,周先生也被安排了工作,但月薪只有1500元。“这样工资水平的健身房,我不参加培训,自己也可以找到。”周先生这才感到上当受骗。“那家健身培训机构没有任何证照,我所交的8800元培训费可以索回吗?”
长沙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廖格平律师答复,健身俱乐部在网络上发布招聘广告误导求职者,并且以高额的劳动报酬吸引求职者上门求职,而实际却是为了招收学员,其行为属于欺诈。健身俱乐部安排的工作没有达到约定报酬标准,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周先生可以要求健身俱乐部退还向您收取的部分培训费用。
廖格平提醒,广大求职者应保持冷静的态度,当发现“招聘”其实是“培训”后,应理智对待,不要因对方许下的高额劳动报酬再次欺骗。如果对方承诺接受培训后可以安排高薪工作,求职者应要求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并明确违约后应承担的后果,并加盖公章,以免对方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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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2016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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