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实施首日 长沙有市民乱扔烟头被罚款
潇湘晨报记者 陈露菡 长沙报道
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首部城管执法规范文件《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持证上岗,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等。
新规实施首日,长沙城管的执法情况如何?
佩戴执法记录仪劝导乱丢烟头市民
5月1日,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长沙市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步行街中队执法队员在黄兴路步行街附近进行执法。上午10时左右,一位市民将抽完的烟头随手扔在地上,正在巡查的执法人员发现后,上前进行劝导。
佩戴了执法记录仪的执法人员先向市民出示了自己的工作证件,然后告诉市民根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随地吐痰、吐槟榔渣、口香糖、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行为,执法部门可责令违者立即改正并当场处以20元-200元罚款。
解释完相关的法规后,市民表示自己不太清楚相关城市管理规定,但今后一定会注意不再乱扔烟头和其他垃圾。随后,执法人员向其开具了罚单并处以20元罚款。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已经全程记录了违法过程,如果遇到拒不改正的违法人员,执法队员可以通过记录仪的回放功能向其展示其违法的全过程。“对于我们执法来说,记录仪让我们更加理直气壮,有些想抵赖的违法人在证据面前只能承认错误并改正。”执法队员说。
发现城管行为不规范可投诉举报
一名长期从事一线城市管理工作的城管队员说:“长沙至少在2010年就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不过多数执法过程都是事务性、事实性的,有保存价值的不多。过去只是对作为证据的、需要入卷的录像依法进行保管,保管年限是15年以上。这次《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要求全程记录等,对于执法过程的记录要求更高了。”
5月1日正式实行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对城管人员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市民在遇到城管执法时,可以主动要求城管队员出示工作证件以及执法记录仪中的记录。如果遭遇城管及协管员的行为不规范,市民还可以投诉举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长沙城管投诉电话是12319)及其他监督方式。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一图看懂城管如何规范执法
1.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2.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和标准。
3.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4.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5.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6.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7.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