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垃圾填埋场涉嫌私设暗管 我省公安环保着手联合调查

05.04.2016  17:18

湖南日报记者 曹娴

白色暗管深埋地下,涉嫌违规排放渗滤液,最终流向湘江

3月30日中午1点半左右,省环境监察局执法室主任陈晓峰与同事在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进行环境检查时发现,填埋场渗滤池下方的草丛中,隐藏着一根白色管道。管道出口处,一股发臭的黑水汩汩流出。

这不是规定的排污口,而且污水从这里经向东渠入紫荊河,再向北流约7.5公里后汇入湘江。”陈晓峰当即要求湘潭县环保局调度人员、设备,迅速到现场核查排污情况。

经过一台小型挖掘机和人工作业,至31日凌晨1点多,一条10米多长、直径20厘米的白色管道赫然出现在大家面前。而连接白色管道的另一头,是从渗滤液池下部延伸而来的一根粗大的排污管道。

31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这条深埋在地下的白色管道旁边,有一个3米见方的混凝土建筑。据介绍,从功能上来说,这是一个观察井,可观察垃圾渗滤液的渗漏情况;同时也是小型收集池,部分外渗的渗滤液被收集到这个池子后,由泵回抽到上面的渗滤液池,再从渗滤液池抽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然而,实际的情况是,绝大部分外渗的渗滤液并未经由应有的管道进入观察井,而是转从白色管道流向了外部。

为防止污水继续外流,环保工作人员在挖开管道后,就用泥土在排污管道下方临时堆筑起一道围坝。围坝内的污水,乌黑、泛着油腻的泡沫,不时传来阵阵臭味。

没有环保台账,总排口没有计量表,在线监测没有联网

30日中午发现违法排污的现象后,湘潭县环保局即向湘潭县天易示范区规建部致函。要求天易示范区规建部对上马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控设施进行管理维护,说明脱网原因,并及时整改联网;同时马上组织相关人员查明管道来源,及时将渗滤液集中收集至渗滤液池,在31日12时之前出具书面事件调查材料报省、市、县环境监察部门。

然而,当环保部门、公安部门等人员31日再次来到上马垃圾填埋场,现场找不到任何相关负责人。

现场存在太多环保漏洞。”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胡军介绍,经过调查,在现场找不到环保台账,也没有污水处理加药剂等记录;看不到在线监测的数据,也没有与市环保局联网;总排口没有安装计量表,2条深度处理系统目前只运行了一条等,都是不规范的。

在调查过程中,环保工作人员与记者还在渗滤液池旁边发现另一处疑似非法排污情况。渗滤液池边,有2台泵机,一头连接渗滤液池,一头连着3根管道。环保工作人员打开其中一条管道的阀门,竟然直接对外喷出一股黑臭污水。然而,大约一分钟后泵机就断电了。随后,来自县城管局环卫处的垃圾填埋场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接上3根管道是为了备用,而管内流出污水是以前的余水。

县城建投负责建设,再移交县城管局运营,问题到底该由谁来负责

对于环保部门初步认定的“私设暗管涉嫌偷排”,湘潭县分管副县长黄铁华表示不认同。

天易示范区总工程师荣虎城介绍,上马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是150万立方米,分两期实施。去年五六月份对工程进行验收时,相关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在渗滤液池下方建一个收集池,就是整改措施之一。由于地势低,建设期间临时埋设了一条管道把上面流下来的水接出来,以方便施工。去年12月份完成施工后,整改工程至今尚未验收,这根临时管道也没撤除。

他解释,原本抽水泵一直正常运行,可能因为前几天下雨,送电出现故障,所以抽水机没有启用,才导致渗滤液从白色管道流了出来。

上马垃圾填埋场早就在省厅‘挂了号’。”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胡军介绍,这里出现过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而且在今年2月的一次检查中,就发现氨氮超标1.8倍。

胡军表示,只要不是法律规定的排污口,就是非法排污。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省公安厅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邱正玉表示,公安机关将开展客观公正的调查并进行依法处理。如果经过检测,暗管排污出来的是有毒有害物质,根据刑法规定,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在31日的调查中,湘潭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一直没有露面。据介绍,上马垃圾填埋场当初的项目申报方是湘潭县城管局,经省建设厅批复同意后,由于县财政资金紧张,转交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在一期工程验收之后,日常管理运营又交由县城管局负责。“环评上的业主也显示是县城管局。

据介绍,下一步,环保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进一步固定证据,启动追责程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已对暗管排放污水及相关水体采样,正在进行检测。

湘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俊文表态,县政府将实事求是,决不护短;同时相关部门会积极配合调查,绝不推诿。(原文刊4月2日湖南日报http://hnrb.voc.com.cn/article/201603/20160331211214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