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坚持绿色发展 湖南生态环保投入持续增长
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背后,财政保障功不可没。近年来,湖南财政对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投入逐年增加。2013年至2018年,全省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总额达1682亿元,年均增速为12.1%,生态环保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从3.36%提高到5.15%。
加大投入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江一湖”是治污攻坚主战场。2013—2018年,在前两轮湘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中,湖南各级财政累计投入588.2亿元用于湘江保护治理,实施各类整治项目3578个,关停涉重企业1182家,郴州三十六湾等五大重点区域整治进展明显。2018年,流域内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较2012年提高10.5个百分点。
在两轮洞庭湖污染治理中,2016—2017年,安排22亿元开展洞庭湖五大专项行动,基本实现了洞庭湖矮围网围全部拆除,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全部退出,天然水域投肥养殖全面禁止。2018年,省政府启动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此后三年,省财政继续安排32亿元,支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内市、县重点推进八大领域治理工作。2016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下达洞庭湖生态环保类治理资金近160亿元。
整体推进水、土、气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被并称为三大主要环境污染问题。2016—2018年,湖南财政安排资金36.07亿元,支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治理等工作;安排专项资金31.33亿元,支持全省土壤污染详查、风险防控、污染治理和修复、土壤污染治理和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资金23.54亿元“绿色公交”奖补资金1.12亿元,重点领域减排2亿元,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如今,湖南断面水质为Ⅴ类及以上的“差水”越来越少,节能降耗和用地规模实现“双下降”,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频次和持续时间大幅度减少。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安排17.2亿元,支持全省123个县市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安排10亿元,重点用于包括农村厕所改造和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
集中资金推进各项生态修复试点
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及生态修复试点。在长沙市和常德市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国家级试点工作,获得中央补助资金24亿元基础上,省财政另筹资10.5亿元支持湘潭市、郴州市和永州市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岳阳市、望城区、津市市、凤凰县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推进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2018年,《湖南省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方案(2018—2020年)》成功入围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三年内预计将获得中央20亿元奖补资金。除此之外,省本级也将统筹整合19.62亿元资金,并带动市、县两级投入近40亿元,开展湘江流域和洞理庭湖区开展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等4大修复工程,打造“清水长廊”,实现清水入湖、清流出湘。